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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由醫師和受檢者溝通 PGS/aCGH 適應症,並簽署 PGS/aCGH 篩檢同意書
3. 受檢者經期第1至3天,於送子鳥生殖中心開始試管嬰兒療程,經期第3天開始施打排卵針
4. 月經週期第8、10、12於送子鳥生殖中心追蹤卵泡發育狀況
5. 約月經週期第14天進行取卵
7. 約體外培養第5至6天形成囊胚期胚胎,於實驗室進行胚胎切片
8. 切片後之囊胚進行玻璃化冷凍保存
9. 切片之細胞送檢進行 PGS/aCGH 篩檢
10. 於送檢後72小時收到書面報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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